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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妮才20歲不到,因為家裡的因素才來酒店上班,邦妮加入我們公司之前從來沒有接觸過酒店,所以說是酒店的一張白紙,許多的人情世故都不太懂,所以三不五時會耍個小孩子脾氣,可是耐心教她之後都能夠慢慢改進,可以說算是一位不錯的酒店小姐。
雖然她的外在條件屬於中等,很多應對技巧還不是很熟練,但是她平常上班認真,自己又很節儉不亂花錢,每個月固定拿5萬回家再扣掉自己在台北的支出,每個月還能存5-6萬。
邦妮雖然在酒店上班已經快一年了,可是因為她本性善良,對於有些複雜多變又險惡的人性還在了解中,所以偶爾會吃一些小虧。
有一次邦妮問我認不認識跟她同一家酒店上班叫雪莉(化名)的姐妹?
我說不是我們公司人,我也不認識她,並且問她發生甚麼事?
邦妮說:「雪莉已經三十出頭歲了,平常都會教她一些事情,雖然她們年紀有些差距,但是卻很有話聊,可是雪莉是單親媽媽,自己一個人獨立撫養一位3歲的小孩,常常請假沒辦法正常上班,因此每個星期錢都領得比我少很多,偶爾會臨時跟我借5千8千的,每次向我借錢的時候她都會說下星期領錢就會還我,雖然偶爾會如期的還我錢,可是大部分都一直拖欠著,我心想既然是同事又是好姐妹,應該彼此互相幫忙救急,而且我也有一點小存款,所以她每次開口我都會答應她。她陸陸續續跟我幾千、幾千的借,還了一點又借,總共還欠我19000。可是她一個多月前忽然無預警的都沒來上班,我傳LINE給她都沒有回應,打電話給她不是關機就是不接,問公關經理還有行政,都說她沒有辦離職手續就忽然沒來了,現在她欠我的錢怎麼辦?」
我聽了邦妮的敘述之後心裡就覺得這筆錢肯定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了,可是邦妮剛來酒店上班的時候我就有教她不要借錢給別人,如果她自己需要用錢也要跟我們講說,不要跟其他姐妹借錢。本來想唸她為什麼要借錢給別人的?但是想一想之後覺得她也是一番好意,而且已經吃虧了,所以也不忍心再唸她了,我只跟邦妮說幫她找找看,希望能找得到這個人把錢要回來。
後來我透過酒店的行政總經理找雪莉的經紀人溝通這件事情,得到的答案是雪莉也還欠她的酒店經紀公司一些錢,雪莉的經紀人也在找她,行政總經理還說:「邦妮應該沒有任何的借據之類的憑證吧?那應該很難要回這筆錢了‥‥」
後來我把實際狀況告訴邦妮,並且勸她不要因為損失這些錢不開心,就當作交學費,學個社會經驗,以後不要再輕易相信酒店上班的姐妹了。
邦妮倒沒有為了損失19000而心情不好,但是她說:「我很難過的是我把雪莉當作好朋友,好朋友之間有困難不是應該互相幫忙嗎?她暫時沒有錢還我沒關係,就算沒有這19000我也不會餓死,但是跟我說一聲就好,何必就故意避不見面?虧我這麼真心對她‥‥」
我聽了之後跟邦妮說:「我沒見過雪莉這個人,我不知道她是故意不還妳錢而躲妳?還是她真的很困難?以後不論感情多好的姐妹都不要再牽涉到錢的事情了,妳寧可請她們吃東西也別再借錢給姐妹了。」
雖然說「朋友有通財之義」,朋友幫忙的錢也是辛苦賺來的,當然要償還的。但是每一家酒店的酒店小姐流動率非常大,說不定某位酒店小姐第二天就會無故失蹤,況且酒店的人事資料室不可能給不相關的人看到,加上法律上的「債權債務關係」是非常複雜的,就算找得到人還不一定能順利的討回欠款。
像類似邦妮這種事情在酒店裡時有所聞,雖然邦妮不計較這19000了,但是這也是辛苦賺來的錢,為了不要傷財又傷朋友的感情,也不要讓自己心情不好,最好的做法就是不要跟酒店上班的同事姐妹之間有任何金錢借貸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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