汙點證人的概念—仍然有用的字條@酒店經紀阿妹周末看笑話

這一則短短135個字的笑話讓我偷笑很久。
不過酒店小姐可不要講這一則笑話給公務員聽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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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有效的字條

某省長因貪腐入獄,兒子大學畢業,探監時訴苦因為被爸爸牽連找不著工作。

爸爸寫了一字條兒,讓兒子找他以前的下屬幫忙。

兒子問:「人走茶涼,您現在寫的字條還有用嗎?」

爸爸說:「我在臺上的時候,想讓誰當官,就讓誰當官。現在我在監獄裏,想讓誰進來,誰就得進來,放心吧兒子,你老爸我的字條還是仍然有用的!」

笑話來自http://ibook.idv.tw/enews/enews721-750/enews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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